法規名稱: 新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6月19日

條文關聯

  毀損行道樹或其他樹木致死者,應依樹木基本單價加計補植工作費賠償
  。
  毀損行道樹或其他樹木致有礙其生存者,依損害程度按前項金額一倍以
  下乘數賠償。
  前二項行為係由其他樹木所有人所為者,依前條規定處罰,不適用賠償
  之規定。
  第一項樹木基本單價,比照新北市政府辦理公共工程地上物查估拆遷補
  償救濟標準第二十四條附表之規定計算;第二項乘數由本局認定之。
  毀損公有珍貴樹木致死或致有礙其生存者,其賠償金額由本局認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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