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資訊安全管理規範」、「行政院及所屬各
機關資訊安全管理要點」、「臺北縣地政資訊安全政策」及「臺北縣
地政資訊安全規範」等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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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為強化資訊安全管理,建立本縣各地政事務所高安全及可信賴之資訊
作業,推動資訊安全政策,確保資料、系統、設備及網路安全,使資
訊業務正常運作,保障民眾權益,特設「臺北縣各地政事務所資訊(
通)安全處理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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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小組任務如下:
(一)資訊安全政策之推行及督導。
(二)資訊安全責任之分配及協調。
(三)資訊資產保護事項之督導。
(四)資訊安全事件之檢討及督導。
(五)跨機關、跨課室資訊安全事項權責分工之協調。
(六)整體資訊安全措施之推行、協調及督導。
(七)預防及處理資通安全事件及其危機通報與緊急應變作業,並督導
協助各課執行。
(八)其他資訊安全事項之推行、協調及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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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小組成員由主任、各課課長、研考、機房管理員及各課編制內人員
一名兼任之。組織圖如下:
臺北縣各地政事務所資訊(通)安全處理小組成員組織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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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召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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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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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召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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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訊課課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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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課│ │測量課│ │地價課│ │資訊課 ││研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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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長 │ │課長 │ │課長 │ │機房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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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 │承辦人│ │承辦人│ │承辦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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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小組以主任為召集人,於會議時擔任主席,資訊課課長為副召集人
,召集人因故不能出席時,由副召集人為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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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要點奉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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