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縣污水下水道管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89年01月04日

條文關聯

  污水下水道用戶,應自使用費公告收取之日起繳納使用費。
  前項使用費,依臺灣省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辦法規定收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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