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新北市政府補助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垃圾清除處理費執行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9月29日

所有條文

一、新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落實社會福利及環境保護政策,特訂
    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之執行機關為本府環境保護局(以下簡稱本局)。

三、本要點之補助對象,為本府核定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其人數以
    每年九月三十日為基準計算之。

四、垃圾清除處理費之補助,以每年度發放新北市專用垃圾袋方式為之;
    其發放數量及容積數,以前一年度全市家戶平均每人每年購買專用垃
    圾袋金額計算之。
    前項發放之期間、數量及地點由本局公告之。

五、受補助對象應於前點第二項公告發放期間內,檢具本府核發有效之低
    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證明文件,至公告地點領取專用垃圾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