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縣政府旱災災害防救標準作業程序
時間: 中華民國92年5月1日

所有條文

壹、目的:為有效處理本縣發生嚴重乾旱時之防災作業及督導各項救災應
    變事宜,訂立本標準作業程序。

貳、相關法令及規定:
一、災害防救法暨災害防救法施行細則。
二、台北縣災害應變中心作業要點。

參、民眾應附證件、書表、表單、附件:
一、旱災災害速報表【(民)表一】

肆、內部行政作業使用表單、附件:
一、旱災防救通報程序(附件一)

伍、名詞解釋:略

陸、其他:略

柒、作業內容:
一、流程圖:如後附。
二、流程說明:如後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