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502
人,瀏覽人次:
832894511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宜蘭縣寺廟神壇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89年08月24日
條文關聯
第四十八條
本辦法公布施行後,各鄉鎮市公所應通知轄內未置備信徒名冊之募建寺 廟負責人依第四十條規定,於半年內造報信徒名冊,拒不辦理或逾期未 辦者,當地鄉鎮市公所得推舉已知信徒一人造報。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