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宜蘭縣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89年01月11日

條文關聯

  道路兩端或分段處,應由鄉(鎮、市)公所豎立路牌。路牌如有毀損不
  全或須新增者,由鄉(鎮、市)公所增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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