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361
人,瀏覽人次:
825153945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宜蘭縣縣庫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5年01月09日
條文關聯
第三十四條
各機關專戶存管款項及自行保管支用款項,其支出收回,應由該支用機 關逕向原債權人收回,再列入會計報告。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