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宜蘭縣違規廣告物取締業務權責劃分規定
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10月5日

所有條文

一、宜蘭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有效管理、執行違規廣告物取締,使
    取締業務分工明確,以維護公共安全、交通秩序、市容觀瞻及環境衛
    生,並提昇執行效率,特訂定本規定。

二、各類廣告物之分類及主管機關取締執行權責劃分如附表:

三、本規定奉  縣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