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動捐募,應由發起單位,備具下列書表,報請核准後行之,在未核准 前,不得擅自進行募捐: 一、捐募計畫表包括: (1)捐募用途。 (2)捐募財務總額。 (3)捐募方式。 (4)捐募對象及地區。 (5)捐募起止日期。 (6)捐募財物收支管理辦法。 (7)捐募費用來源。 (8)徵信方式等項。 二、目的事業計畫圖表。 三、目的事業經費概算表。 四、籌募委員會名單,並列明職別、姓名、職掌、現任職務、詳細住址 、本人簽章等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