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宜蘭縣統一捐募運動管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0年08月30日

條文關聯

  發動捐募,應由發起單位,備具下列書表,報請核准後行之,在未核准
  前,不得擅自進行募捐:
  一、捐募計畫表包括:
     (1)捐募用途。
     (2)捐募財務總額。
     (3)捐募方式。
     (4)捐募對象及地區。
     (5)捐募起止日期。
     (6)捐募財物收支管理辦法。
     (7)捐募費用來源。
     (8)徵信方式等項。
  二、目的事業計畫圖表。
  三、目的事業經費概算表。
  四、籌募委員會名單,並列明職別、姓名、職掌、現任職務、詳細住址
      、本人簽章等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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