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宜蘭縣土地基本資料庫電子資料流通收費基準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2年07月10日

條文關聯

  電子資料以磁性媒體方式提供者,除依第四條規定收費外,並依下列規
  定酌收材料費:
  一、1.44MB磁片每片新臺幣二十元。
  二、光碟片每片新臺幣五十元。
  三、4mm 磁帶每捲新臺幣四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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