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之用途如下: 一、教育行政支出。 二、新竹市所屬教育機構支出。 三、教學支出。 四、教育活動支出。 五、教育研究支出。 六、推廣教育支出。 七、建教合作支出。 八、教育補助及獎勵支出。 九、增置、擴充及改良教育資產支出。 十、其他教育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