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單位:新竹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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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執行單位:委託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新竹縣支會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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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目的:辦理縣內社區照顧關懷據點之督導業務,提升各關懷據點之服
務品質、永續經營,以提供穩定且有效之服務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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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實施期程:97年 1月起至97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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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務對象:以95至97年度縣內社區照顧關懷據點為主,95年度已成立
22據點;96年度新增14個據點,97年度共計36個據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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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服務項目與內容:
(一)進行36個據點巡迴訪視與輔導
1.由執行單位運用專業人員分區進行36據點之巡迴訪視與據點輔
導。提供各據點之諮詢輔導、行政協助、方案規劃、志工人力
培訓等輔導內容。輔導方式採實地訪查、撰寫輔導紀錄,並視
各據點之發展與運作情形分別輔導。
2.視據點運作狀況,每一據點每月至少訪視一次(含)以上。
(二)評估36據點之營運績效
1.量化指標
(1)按月統計縣內社區照顧關懷據點之開辦數,瞭解轄內社區照
顧關懷據點之成長情形。進而評估轄內社區照顧關懷據點之
發展與輔導新據點之設置。
(2)按月統計各社區照顧關懷據點之執行成果月報表,瞭解各據
點服務提供之概況。
2.質化指標
(1)新設置之據點於設置 1個月內,建制關懷據點之組織架構、
設備清冊、65歲以上老人名冊、志工名冊等基本資料。之後
進行服務項目(電話問安、關懷訪視、送餐服務及健康促進
活動)之服務名冊、服務紀錄、活動辦理與成果、設備使用
、經費收支和創新服務等資料檔。
(2)實地訪查縣內社區照顧關懷據點之運作情形,以瞭解各關懷
據點運作之限制與優勢、並藉以協助各據點之服務工作及提
升服務品質。
(三)召開據點聯繫會報
每季召開轄內36據點之聯繫會報,會報內容以邀請專家學者或由
優質社區照顧關懷據點之負責人或工作幹部,提供社區照顧關懷
據點經營之方式、問題解決策略,以提升與發揮整體據點之功能
。
(四)辦理教育訓練
辦理 2場次共16小時教育訓練,課程內容包括辦理據點工作如各
類計畫、文件書寫訓練、健康促進活動設計、補助經費核銷手續
等課程。
(五)辦理據點觀摩活動
為加強據點運作之績效,並增進各據點間之連繫辦理觀摩活動,
活動內容為邀請學者專家演講、績優據點成果分享及座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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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預期效益:
(一)提升36據點之執行成果服務量與服務內容之提供。
(二)完成36據點基本與服務資料之建置。
(三)轄內社區照顧關懷新據點之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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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經費概算:
由執行單位運用專業人員分區進行36據點之巡迴訪視、輔導及評估營
運績效;以及召開 4次據點聯繫會報、辦理 2次教育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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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數量 │單價 │小計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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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導費 │10月x45│ 2,000元│900,000元│每一據點每月督導│
│ │個據點 │ │ │費 2,000 元(因│
│ │ │ │ │據點成立時間不一│
│ │ │ │ │,以每一據點平均│
│ │ │ │ │督導 10 個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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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學者│24時 │ 1,600元│ 38,400元│教育訓練講師費(│
│講師費 │ │ │ │含連繫會報及觀摩│
│ │ │ │ │活動出席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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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學者│8人次 │ 1,500元│ 12,000元│交通費實報實銷 │
│交通費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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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當費 │700人次 │ 80元│ 56,000元│含工作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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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作海報│7次 │ 20,000元│140,000元│ │
│、印刷費│ │ │ │ │
│及文具費│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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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水、點│900人次 │ 60元│ 54,000元│ │
│心費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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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支 │ 1式 │176,600元│176,600元│交通補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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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1,377,000 元 經費之核銷依據內政部所定標準核實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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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經費來源:
本計畫總經費計新臺幣 1,377,000元,申請內政部補助927,000元
,自籌款由本府97年度預算自籌4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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