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各宗土地地價視其位置與臨街深度分別依下列方法計算之。
(一)臨街地:
1.臨街地深度未達裡地線者,應按下表指數計算之:(見圖例一
之1、2、3、4、5)。
┌───┬───┬───┬───┬───┬───┐
│深 度│未滿四│滿四公│滿八公│滿十二│滿十六│
│ │公尺 │尺未滿│尺未滿│公尺未│公尺至│
│ │ │八公尺│十二公│滿十六│十八公│
│ │ │ │尺 │公尺 │尺 │
├───┼───┼───┼───┼───┼───┤
│臨街深│ │ │ │ │ │
│度指數│一三0│一二五│一二0│一一0│一00│
│(%)│ │ │ │ │ │
└───┴───┴───┴───┴───┴───┘
2.平行四邊形之宗地以其高度為臨街深度,按臨街深度指數計算
其單價。(見圖例二之6)
3.平行邊與臨街線一致之梯形之宗地以其高度為臨街深度,按臨
街深度指數求得其單價(以下簡稱單價)後,再視其上下兩邊
長短之比例及利用價值增減補正之,其補正之數額以不超過原
計算之單價二成為限,平行邊與臨街線垂直之梯形以兩邊中點
之連線為其臨街深度,按臨街深度指數計算其單價,不再增減
補正。(見圖例二之7、8、12)
4.正三角形(三角形之一邊為臨街線者)之宗地以高度二分之一
為臨街深度,按臨街深度指數計算其單價。(見圖例二之9)
5.逆三角行(三角形之頂點在臨街線上者)之宗地,以其在臨街
線上之頂點與底邊中點垂直距離二分之一,及底邊中點深度為
起迄深度比照袋地計算其單價。(見圖例二之10)
6.街廊縱深在三十六公尺以下者,應以中間線分前後兩部分,分
別按其深度計算其臨街單價。(見圖例三之13)
7.宗地深度較深超過裡地線者,其單價應以裡地單價與臨街地單
價按面積比例平均計算其單價。(見圖例二之11)
(二)路角地:
1.路角地之地價除依正街之臨街深度按臨街深度指數計算單價後
,並斟酌加旁街地價。加計之方法以縱橫臨街線之交叉點起每
四.五公尺為一級距,依序按下列成數予以加成。
(1)縣轄市地區:依序加計旁街路線價之三成、二成、一成。(
見圖例四之14、15、16,圖例五之17)
(2)鄉鎮地區:依序加計旁街路線價之二成、一成。
(見圖例六之18、19,圖例七之20)
2.路角地如因陸橋、地下道出入口或其他公共設施等因素影響其
利用價值時,應依前述標準計算該路角地單價後再酌予減成補
正之;其減成補正成數以二成為限。
(三)袋地:
1.袋地之單價依其深度之起迄,按下表深度指數計算之:(見圖
例八)
2.袋地之形狀為平行四邊形、梯形、三角形,其起迄深度比照臨
街地方法計算之。(見圖例九之29、30、32)
3.袋地位置跨越裡地線者,其單價應以袋地單價與裡地單價按面
積比例平均計算其單價。(見圖例九之32)
(四)其他特殊地形之宗地,得參照前三項之規定視其地價之高低斟酌
估計之。
(五)騎樓地已分割者,應併同後面一宗土地計算其臨街深度,且後面
一宗土地應視為臨街地。
[臺中市地價查估相關行政規定彙編第77頁]
圖例一:
[臺中市地價查估相關行政規定彙編第 77-78頁]
例:1.宗地為臨街地臨街深度為17.5公尺臨街深度指數為 100%,每平方
公尺單價計算如次:
每平方公尺單價=10,000元×1=10,000元。
2.宗地為臨街地臨街深度為13.5公尺臨街深度指數
110%,每平方公尺單價計算如次:
每平方公尺單價=10,000元×1.10=11,000元。
3.宗地為臨街地臨街深度為 3公尺臨街深度指數130 %,每平方公尺
單價計算如次:
每平方公尺單價=10,000元×1.30=13,000元。
4.宗地為臨街地臨街深度為 7公尺臨街深度指數 125%,每平方公尺
單價計算如次:
每平方公尺單價=10,000元×1.25=12,500元。
5.宗地為臨街地臨街深度為11公尺臨街深度指數 120%,每平方公尺
單價計算如次:
每平方公尺單價=10,000元×1.20=12,000元。
圖例二:[臺中市地價查估相關行政規定彙編第 79-80頁]例:6.宗地為平
行四邊形土地高13公尺臨街深度指數為
110%,每平方公尺單價計算如次:
每平方公尺單價=10,000元×1.10=11,000元。
7.宗地為梯形土地高16.3公尺臨街深度指數為 100%,因臨街邊較長
利用價值較高,其每平方公尺單價依臨街地價標準計算後以一成補
正之,計算如次:每平方公尺單價=10,000元×1+10,000×0.1=
11,000元。
8.宗地為梯形土地高為 9公尺臨街深度指數為 120%,因臨街邊短利
用價值較低,在求得每平方公尺單價後以該單價之一成補正之,計
算如次:
每平方公尺單價=10,000元×1.20-10,000×1.20×0.10=10,800
元。
9.宗地為正三角形其高度為 9公尺,取其高度之一半(4.5 公尺)為
其臨街深度,臨街深度指數 125%,每平方公尺單價計算如次:
每平方公尺單價=10,000元×1.25=12,500元。
10. 宗地為逆三角形土地,以頂點與底邊中點垂直距離1/2 及底邊中
點為起訖深度(5.5 公尺-11公尺),比照袋地辦法計算深度指數
為74%,每平方公尺單價計算如次:
每平方公尺單價=10,000元×0.74=7,400元。
11. 宗地總深度為22公尺臨街深度18公尺裡地 4公尺,其每平方公尺
單價計算如次:
每平方公尺單價=10,000元×18/22+4,500×4/22=9,000 元。
12. 宗地為梯形土地,其平行邊與臨街線垂直取兩邊中點之連線為其
臨街深度(10公尺),按臨街深度指數 120%計算其每平方公尺單
價如次:
每平方公尺單價=10,000元×1.20=12,000元。
圖例三:[臺中市地價查估相關行政規定彙編第 81-82頁]例:13. 本宗地
兩面臨街假設深度為27公尺,其每平方公尺單價計算如次:
每平方公尺單價=10,000元×1.10×1/2+6,000元×1.10×1/2 =
5,500+3,300元=8,800 元。
圖例四:[臺中市地價查估相關行政規定彙編第 81-82頁]例:14. 宗地每
平方公尺單價計算如次:
100,000元×1.20+80,000元×0.4=152,000元
15. 宗地每平方公尺單價計算如次:
100,000元×1.10+80,000元×0.3=134,000元
16. 宗地每平方公尺單價計算如次:
100,000元×1.20+80,000元×0.2=136,000元
例:17. 宗地每平方公尺單價計算如次:
100,000元×1.20+80,000元×0.1=128,000元
圖例五:[臺中市地價查估相關行政規定彙編第 81-82頁]例:18. 宗地為
起深度1.5公尺,訖深度3.5公尺之袋地,查袋地深度指數表得深度指數為
78%,則每平方公尺之單價計算如次:
每平方公尺單價=10,000元×0.78=7,800元。
19. 宗地為起深度 2公尺,訖深度13公尺之袋地,查袋地深度指數表
得深度指數為73%,則每平方公尺之單價計算如次:
每平方公尺單價=10,000元×0.73=7,300元。
例:20. 宗地為起深度 5公尺,訖深度12公尺之袋地,查袋地深度指數表
得深度指數為71%,則每平方公尺之單價計算如次:
每平方公尺單價=10,000元×0.71=7,100元。
例:21. 宗地為起深度 8公尺,訖深度16公尺之袋地,查袋地深度指數表
得深度指數為66%,則每平方公尺之單價計算如次:
每平方公尺單價=10,000元×0.66=6,600元。
22. 宗地為起深度 6公尺,訖深度14公尺之袋地,查袋地深度指數表
得深度指數為71%,則每平方公尺之單價計算如次:
每平方公尺單價=10,000元×0.71=7,100元。
23. 宗地為起深度10公尺,訖深度18公尺之袋地,查袋地深度指數表
得深度指數為66%,則每平方公尺之單價計算如次:
每平方公尺單價=10,000元×0.66=6,600元。
24. 宗地為起深度16.5公尺,訖深度18公尺之袋地,查袋地深度指數
表得深度指數為60%,則每平方公尺之單價計算如次:
每平方公尺單價=10,000元×0.60=6,600元。
25. 宗地為起深度 3公尺,訖深度17公尺之袋地,查袋地深度指數表
得深度指數為70%,則每平方公尺之單價計算如次:
每平方公尺單價=10,000元×0.70=7,000元。
圖例六:[臺中市地價查估相關行政規定彙編第 83-84頁]26. 宗地為一邊
平行於臨街線之梯形袋地,以兩邊中點之深度為其起訖深度( 6公尺
-13公尺),查袋地深度指數表得指數為71%,則每平方公尺之單
價計算如次:
每平方公尺單價=10,000元×0.71 =7,100元。
27. 宗地為底邊平行於臨街線之梯形袋地,以兩底之深度為其起訖深
度(5 公尺-10公尺),查袋地深度指數表得深度指數為74%,則
每平方公尺之單價計算如次:
每平方公尺單價=10,000元×0.74 =7,400元。
28. 宗地為逆三角形之袋地,以頂點與底邊中點垂直距離1/2 及底邊
中點深度為其起訖深度(10公尺-13公尺),查袋地深度指數表得
深度指數為69%,則每平方公尺之單價計算如次:
每平方公尺單價=10,000元×0.69 =6,900元。
例:29. 宗地為袋地位於臨街地與裡地上者,其屬袋地部分面積佔3/4 起
訖深度為(12公尺-18公尺),查袋地深度指數表得深度指數為63
%,其屬裡地部分面積佔1/4 ,則每平方公尺之單價計算如次:
每平方公尺單價=10,000元×0.63×3/4+5,000元×1/4=5,97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