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彰化縣政府教育局危機事件處理作業規範
時間: 中華民國095年09月08日

所有條文

壹、依據
    本府95年 6月13日府新發字第0950111085號函暨「本府暨所屬各單位
    危機事件處理作業原則」辦理。

貳、目的
    為有效執行危機事件應變機制,於業務相關之重大事件發生或損及教
    育局形象之新聞議題發生時,能迅速處理,即時提供正確資訊,以防
    止事件之發生或擴大,並導正外界民眾視聽並維護民眾權益。

參、作業程序
  一、平時作為:
    (一)資料收集、分類與分析:收集本縣轄內學校相關資料(校務發
          展計畫),並建檔備用。
    (二)內部管理:加強對局內同仁教育訓練,以提昇和外界溝通技巧
          ,並辦理各項災害防汛演練,熟悉業務流程。
    (三)成立危機處理小組:平時建立任務編組已備危機緊急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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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務  │職稱    │姓名  │執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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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組長  │局長    │吳錫勳│指揮調度所有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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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絡人│副局長  │方炳坤│綜理現況,對外發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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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業組│學管課長│鄧進權│了解各校停止上課或提早放學情│
      │      │        │      │形;掌握學校師生受災情形,並│
      │      │        │      │立即提供必要之協助。        │
      │      ├────┼───┼──────────────┤
      │      │國教課長│何杏雀│了解各校緊急應變中心成立情形│
      │      │        │      │,隨時掌握學校災情並即刻彙整│
      │      │        │      │報表;必要時請學校配合開放適│
      │      │        │      │當場所容納災民,並提供必要之│
      │      │        │      │物資協助。                  │
      │      ├────┼───┼──────────────┤
      │      │社教課長│許聖明│了解原安排之相關活動,決定處│
      │      │        │      │理方式並盡速公告通知;要求補│
      │      │        │      │習班業者注意維護學童安全。  │
      │      ├────┼───┼──────────────┤
      │      │體健課長│方炳坤│決定已安排之體育活動處理方式│
      │      │        │      │並通知公告;配合衛生局、環保│
      │      │        │      │局掌握各校環境衛生及飲用水安│
      │      │        │      │全,視情況做緊急適當處理。  │
      │      ├────┼───┼──────────────┤
      │      │特教課長│鄭玫芳│掌握專設公立幼稚園災情,要求│
      │      │        │      │私立幼稚園注意學童安全。    │
      │      ├────┼───┼──────────────┤
      │      │督學室  │方炳坤│督導各校加強師生安全維護及與│
      │      │        │      │家長做好聯繫工作;了解視導區│
      │      │        │      │內學校師生及校園災害情形,並│
      │      │        │      │立即向局長報告,決定緊急處理│
      │      │        │      │方式;視導區內學校開放為收容│
      │      │        │      │場所之督導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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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業務組│國教課長│何杏雀│彙整各校建物及設備受損狀況,│
      │      │        │      │動支預備金搶修並函報中央申請│
      │      │        │      │補助;提供經費協助學校收容災│
      │      │        │      │民機制。                    │
      │      ├────┼───┼──────────────┤
      │      │學管課長│鄧進權│彙整各校人員傷亡及受災情形,│
      │      │        │      │協助辦理撫恤及災害救助等事項│
      │      │        │      │;安排受災學童轉學或寄讀,並│
      │      │        │      │協助提供上課用品及書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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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潛伏期(警告期):
    (一)組織運作:教育同仁如何和外界溝通技巧、掌握時機陳報聯繫
          和準備,對通報事件以專業知能作出正確的應對與判斷。
    (二)建立危機處理小組:對潛在危機事件研討,弱點交叉分析,擬
          定應變方案,由局長呈報縣長,確立處理原則。
    (三)主動關心、積極處理:主動關心,迅速就危機事件相關規定了
          解,對於相關陳情積極處理並函覆說明。
    (四)媒體公關與對應:建立媒體資料(由新聞局提供),隨時掌握
          並傳達有利本府之訊息。
  三、發生期:
    (一)內部溝通:對內穩定局內同仁情緒,提高信心及向心力,提供
          建議機會,避免擅自發言,危機處理期間業務仍應運作,如涉
          及重大事故則應向中央主管機關報備。
    (二)設置危機處理小組、領導者化解危機:於本局或事件現場設置
          危機處理小組,依權責分工,由局長掌控危機事件,果斷判斷
          ,參考關單位意見,並進行潛勢預判,隨時逐級陳報。
    (三)受害者應對與溝通:劃定危機範圍及受影響之學校與團體,並
          對其傳達訊息立即回應,掌握時機化解危機,如遇錯誤也英勇
          於承認或道歉,以不強辯為原則。
    (四)注意外界訊息、統一與媒體應對:由聯絡人統一發言並備充分
          資料供媒體參考,收集輿情請媒體正面宣導。
          小組成立後,應就危機事件迅速採取緊急搶救或防止災害擴大
          之應變作為,並由聯絡人主動對外說明、澄清,以穩定民心、
          消除疑慮,降低影響層面。
  四、善後及復建期:
    (一)同仁再教育:彙整危機事件處理過程再教育,評估承辦能力及
          調整工作方向,進行檢討避免重蹈覆轍。
    (二)危機調查:由危機處理小組檢討過程並行評估效應。
    (三)形象修復:在後續處理上,應協助學校解決事件,並與媒體保
          持良好互動關係。
    (四)追蹤管理:定期追蹤危機處理成效,供業務改進參考。
          重大危機事件後,應變小組應針對本次危機事件發生原因、過
          程及處理結果作深入分析,檢討缺失,確實改進以減少發生機
          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