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彰化縣衛生局所屬醫療機構自費門診收費基準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1年12月31日

所有條文

  為使本縣各衛生所及慢性病防治所對自費門診之收費基準有所遵循,特
  制定本自治條例。

  本自治條例所稱之醫療機構包括本縣各衛生所及慢性病防治所。

  自費門診收費基準如附表「彰化縣衛生局所屬醫療機構自費門診收費基
  準表」。

  本自治條例未列之收費項目,比照「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
  辦理。

  本自治條例自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