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南投縣道路管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3月6日

條文關聯

人民或團體擬修築橋樑、公共道路或附屬設施,應先向管理機關申請核准
,其設計及施工應符合相關標準,完工後應移交管理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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