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嘉義市推動品德教育實施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09月29日

所有條文

一、依據
  (一)教育部品德教育促進方案。
  (二)嘉義市教育發展綱領。

二、目的
  (一)建立以學校為核心,結合學群及社區之「校園本位品德文化」,
        建立品德教育之核心價值、行為準則,進而確立校園優質文化之
        方向與願景。
  (二)增進學生對於品德之核心價值及行為準則,具備思辨、選擇與覺
        察能力,進而認同、欣賞與實踐。
  (三)提升家長及社區對於品德教育之重視,以發揮家庭和社區教育之
        德育功能,並期與學校教育產生相乘之效。
  (四)增進教師品德教育專業知能,以落實品德教育績效,營造優質且
        有利學生品德發展與溫韾關懷的學習環境。

三、品德教育核心價值與行為準則
  (一)嘉義市品德教育核心價值係彙整各國中小學核心價值統整制訂為
        十八個品德教育德目,藉由這些德目及行為規條的實踐,讓學生
        能由內而外「存善心」、「修善身」、「發善行」,將品德教育
        從觀念的內化,進而轉化為行為的實踐,以達到「止於至善」的
        最終目標。
  (二)嘉義市十八個品德教育德目為:孝順、感恩、樂觀、勇敢、尊重
        、關懷、獨立、自律、正義、誠信、勤學、有恆、禮節、友善、
        服務、合作、負責、勤奮。

四、具體實施策略
  (一)研究發展:
        1.學校成立「品德教育推動小組」,可邀集社會賢達、教師、家
          長共同參與,擬定年度實施計畫,並納入行事曆中實施。
        2.配合國教輔導團辦理生活、社會、藝文等領域教學融入研究,
          研發品德教育、公民倫理教育融合課程,並進行教育宣導與辦
          理講座發表。
        3.舉辦品德教育研討會,邀請專家學者與實務工作者發表相關論
          文,分享實務經驗,並進行雙向交流,以深入學校品德教育之
          發展方向。
        4.辦理學校本位之品德教育個案研究及研究成果研討會。
        5.鼓勵教師研發品德教育課程與多媒體教材,及善用教育部、社
          會公益團體研發之品德教育相關媒材,如錄影帶、多媒體、教
          案或宣導小冊等,進行多元學習活動。
  (二)師資培訓:
        1.舉辦品德本位校園文化營造工作坊,鼓勵辦理品德教育相關師
          資與人才培訓課程。
        2.辦理各校推廣人員業務研討會,提供教師教學及行政上的資源
          。
        3.鼓勵教師參加各教育機構舉辦在職教師品德教育相關知能培訓
          。
        4.學校結合社區每學年至少舉辦一次品德教育相關培訓課程與活
          動,並廣邀社區家長及教師參與。
        5.辦理教師研習、觀摩會、研討會等,以培訓種子教師。
  (三)推廣深耕:
        1.全市性
         (1)成立本市品德教育中心、建置品德教育網站、印製品德教育
            相關文宣,以提供學校教師相關資源,提升品德教育教學效
            能。
         (2)發展本市具全球化與本土化之品德教育核心價值,並落實學
            生生活教育及體驗探索學習,以強化學生修身及行為準則。
         (3)辦理全市品德教育工作成果宣導活動及座談會、示範教學觀
            摩會及優良教案成果發表會。
         (4)配合九年一貫課程,收集、研發品德教育課程與教材,融入
            各領域教學。
        2.國民中小學
         (1)結合原有教育活動積極推廣品德教育。如:榮譽制度、模範
            生表揚、服務學習等。
         (2)每學期規劃品德教育宣導週,結合身教、言教及境教,以培
            養學生將品德教育落實於日常生活。
         (3)利用朝會或週會時間廣邀專家學者進行全校性專題演講。於
            導師時間及彈性應用時間,融合時事及生活教育引導學生建
            立正確道德觀念。
         (4)利用晨會或班會時間,以中心德目方式,使學生規劃討論有
            關品德之議題,加強並導正學生對道德之觀念。
         (5)與社區結合推動品德教育親職活動,宣導生活道德知識。
         (6)辦理品德教育才藝競賽、壁報比賽、藝文比賽及有獎徵答等
            活動。
  (四)回饋分享:
        1.建立品德教育自我檢核機制,檢視各級學校推動成效,並做實
          質檢討及改進。
        2. 獎勵品德教育相關研究與教學分享成效卓著者。
        3.遴薦與表揚各國民中小學推展品德教育具有特色與成效之學校
          ,實施優良學校優先推薦參加訓輔有功人員表揚。
        4.表揚及獎勵積極推動品德教育之教師,與在品德行為及服務學
          習等方面足以成為楷模標竿的學生,以作為校園典範,提供效
          法與學習對象。

五、經費
    所需經費由本市年度編列預算支應;另各級學校亦得運用年度預算支
    應,或列入相關專案計畫申請補助。

六、期望與成效
  (一)發展各校「品德本位校園文化營造」之特色,以營造品德教育優
        質學習環境,並凝聚共識,建立學校品德教育之核心價值、行為
        準則,及校園優質文化之方向與願景。
  (二)獎勵學校在既有基礎上,覺察與發展品德教育之特點,並配合教
        育改革各項重點,統整正式課程、非正式課程或潛在課程,以發
        揮言教、身教、境教與制教等功能。
  (三)增進各級學校學生對於當代品德之道德核心價值及其行為準則,
        具有思辨、選擇與反省,進而認同、欣賞與實踐之能力。
  (四)從參與童軍活動、做家事、生涯體驗及社會服務等活動的過程中
        ,培養學生良好的生活習慣與普世價值觀,落實生活教育及體驗
        學習。
  (五)推動學生行為教育,培養學生自律和自治的能力,落實學生對自
        我及國家社會負責之認知教育,進而具有鄉土情、愛國心的健全
        國民。
  (六)經由學校之推動,宣導與推展家庭、社區與社會中之品德教育,
        以提升家長與社會大眾之道德素養及品德教育知能。

七、獎勵與考核
  (一)市政府
        1.獎勵表揚致力推動品德教育之教育行政人員、教師、學生、家
          長及民間團體等,並推薦參加相關遴選表揚活動,將其經驗進
          行分享與宣導。
        2.將品德教育列入督學視導項目或校務評鑑中,並督導各校進行
          自我檢核。
  (二)各級學校
        1.獎勵表揚致力推動品德教育之教育行政人員、教師、學生、家
          長及校內社團,並推薦參加相關遴選表揚活動,將其經驗進行
          分享與宣導。
        2. 建立學校推動品德教育之自我檢核與改善機制。

八、本市各國民中小學得依本要點訂定學校品德教育之目標、核心價值與
    具體行為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