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嘉義市污水下水道使用管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08月16日

條文關聯

  事業用戶之廢(污)水,其水質須由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檢驗機構檢驗
  合格,經本府核准,始得排入污水下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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