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953
人,瀏覽人次:
851502227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臺南市里鄰編組及調整自治條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12月19日
條文關聯
第八條
鄰之名稱以數字編列排定之。其次序以東西行者,田東端起算;南北行者 ,由南端起算。但情形特殊者,得依自然環境編訂之。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