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601
人,瀏覽人次:
828472715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臺南市攤販營業管理實施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6年01月17日
條文關聯
第九條
固定攤販許可證,為在一定場所販賣物品用之。許可證每年由當地警察 分局定期查驗一次,必要時由警察局定期統一換發。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