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里民大會及基層建設座談會實施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89年11月06日

條文關聯

  里民大會或基層建設座談會得以各里或數里聯合舉行;其開會日程,區
  公所應配合里民工作、生活起居、作息情形,並參酌里長、鄰長、里幹
  事意見,妥為編排。
  前項開會日程,應報本府備查並函請有關機關派員列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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