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年度終了時,各機關未支用之預算餘額,除經本府依法核准保留轉 入下年度為應付歲出款者外,應停止支付。 各機關自行保管支用款項之餘額,除依前項規定外,應停止支用,並在 年度結束時將賸餘款繳回市庫存款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