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雄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加速辦理高雄果菜暨肉品批發市場遷
建工作,特設置高雄果菜暨肉品批發市場遷建專案小組(以下簡稱本
小組)。
|
二、本小組任務如下:
一、籌劃高雄果菜批發市場遷建事宜。
二、籌劃高雄肉品批發市場遷建事宜。
三、其他相關事項。
|
三、本小組置召集人,由本府參事兼任,副召集人由建設局局長兼任,另
置委員九人至十一人由下列人員派(聘)兼之:
一、本府財政局副局長。
二、本府建設局副局長。
三、本府工務局副局長。
四、本府地政處副處長。
五、本府主計處副處長。
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代表一人。
七、高雄果菜運銷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八、高雄肉品運銷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九、學者專家一人至三人。
|
四、本小組置總幹事一人,由本府建設局現職人員兼任之,承召集人之命
綜理全盤業務;置幹事八人,由本府有關機關或高雄果菜運銷股份有
限公司、高雄肉品運銷股份有限公司派員兼任,並得視需要另設
(一)用地取得組
(二)工程規劃組
(三)其他工作組等分組辦事。
|
五、本小組幕僚作業由本府建設局負責。
|
六、本小組每月舉行會議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開會時由召集人
擔任主席並得邀請有關人員列席。
|
七、本小組兼職人員皆為無給職。但得依規定支領出席費或交通費。
|
八、本小組於籌劃任務完成後裁撤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