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綠建築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3月1日

條文關聯

建築物屋頂設置隔熱層者,其屋頂平均熱傳透率應低於零點八瓦/(平方
公尺‧度)。
前項屋頂平均熱傳透率之計算方式,應依建築物節約能源設計技術規範之
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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