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雄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積極辦理本府交通局籌備工作,特設
置高雄市政府交通局籌備處(以下簡稱本籌備處)。
二、本籌備處置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由市長指派人員兼任,承市長之
命綜理處務。
三、本籌備處主要任務為推動成立交通局,配合工作如下:
(一)施政計畫、業務職掌及職務條件之研擬事項。
(二)經費預算之編列運用及編制員額規劃籌備事項。
(三)辦理有關籌備業務、設備規劃等事項。
(四)其他交辦事項。
四、本籌備處會議由主任召集之,必要時得邀集本府相關機關參與。
五、本籌備處所需人員,另以編組表定之。
六、本籌備處兼任人員均為無給職。但得依規定支領交通費。
七、本籌備處所需經費依業務性質由相關機關支應。
八、本籌備處於任務完成後裁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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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籌備處編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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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 稱│員 額│ 備 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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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 │(一) │由市長指派人員兼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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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一) │由市長指派人員兼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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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員 │(十二)│由相關局處派員兼任(人事、會│
│ │ │計、總務各派一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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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友 │(二) │由相關局處派員兼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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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十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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