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機構之相關資訊,應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相關規定公開之;其年度財務報 表、年度營運資訊及年度績效評鑑報告,應主動公開。 前項年度績效評鑑報告,應由監督機關提交分析報告,送本市議會備查。 必要時,本市議會得要求監督機關首長率同行政法人之董事長、館長或相 關主管至本市議會報告營運狀況並備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