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縣農業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05月28日

條文關聯

  本基金之用途如下:
  一、辦理農地利用管理。
  二、辦理農業用地變更非農業使用業務。
  三、農業用地違規使用稽查業務工作獎勵及補助。
  四、辦理農業發展、農村建設。
  五、辦理農業相關活動。
  六、其他有關之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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