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東縣政府核發私立短期補習班立案證書規費收費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0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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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東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辦理本縣私立短期補習班(以下簡稱補
  習班)申請核發立案證書及補、換發立案證書,向申請人收取費用有所
  依據,特訂定本標準。

  本府核發補習班立案證書規費收費金額如下:
  一、核發立案證書:每張新臺幣三百元。
  二、補、換發立案證書:每張新臺幣一百元。

  補習班立案證書有遺失、汙損或變更者,應向本府申請補發或換發,並
  依前條規定標準收費。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