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臺東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協助辦理公職人員選舉,維護選舉期
間選務之安全,特訂定本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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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府及所屬各政風機構應於選舉前加強維護措施及作為,動員人物力
,協助辦好選務工作,並維護各單位之安全,以防止不法份子藉故滋
事、製造糾紛,擾亂破壞選舉及危害機關、首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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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選舉期間有關安全維護工作應行注意事項如下:
(一)選舉投票日前應注意事項如下:
1.宣達工作任務應利用行政業務會報宣導工作任務及有關提示,
請各同仁於選舉期間提高警覺,配合加強維護機關及首長安全
,發現可疑人、事、物迅速反應。
2.強化機密維護工作應於選舉期間透過業務會報提醒同仁提高警
覺,注意文書保密、會議保密。尤應嚴守行政中立原則,提醒
同仁,不可為親友蒐取資料,作為攻擊對手之依據。
3.落實安全維護工作方式如下:
(1)針對機關環境特性及任務需求,就現有安全狀況加以研判,
強化安全維護佈署。
(2)先期掌握各類危安狀況,擬因應腹案,協調警方加強維護,
妥慎疏處。
(3)加強機關首長及開票統計中心之安全維護。
(4)對各種危安狀況,依法務部所訂「政風機構與檢察及調查機
關聯繫協調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4.嚴密選務選票安全維護之要求如下:
(1)為嚴防選票外流,有關選票印製分發保管作業,應切實依照
「公職人員選舉選舉票印製分發保管作業要點」規定,並參
考法務部所訂「政風機構協助辦理公職人員選舉選務安全維
護工作執行要點」,研訂加強安全維護措施,切實做好選票
的安全維護工作。
(2)各單位應妥慎規劃辦理選舉開票統計中心之安全維護及加強
投開票所安全維護措施,對可能造成危安事故及選務糾紛問
題,預作狀況研判,妥擬因應腹案及加強作為,避免引發糾
紛衝突。
(3)選務工作最重要的是要做到公正、公平與公開,各政風人員
要以客觀無私態度、中立超然立場,謹慎辦理各項工作。
(二)本府政風處於選舉投票當日派員值勤,與各鄉(鎮)選務作業中
心保持密切聯繫並掌握各投開票所動態狀況,期使各投開票所統
計作業順利完成。
(三)選舉後繼續瞭解各種選舉糾紛查報不法份子活動資料,以供治安
單位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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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選舉期間加強蒐集有關危安預警及狀況資料並適時向本府政風處反應
。
本府政風處電話:326141轉539、320247 傳真機電話號碼:311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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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選舉期間有各種危安狀況應依重大偶突發事件反應通報表及現有例行
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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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縣各鄉(鎮)公所協助辦理選務安全維護,得適用本注意事項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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