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文書處理
十二、里辦公處應置下列設備及資料簿冊: (一)辦公桌椅、公文櫃、記事板、外出服務告示牌、擴音機及電話 。 (二)必備簿冊: 1.工作綜合紀錄簿。 2.收發文簿。 3.財產登記簿。 4.里鄰長名冊。 5.里經費收支簿及有關原始憑證。 6.低收入戶、中低老人、獨居老人及身心障礙者等與社會福利 服務有關名冊。 (三)必備資料: 1.行政區域圖。 2.戶長資料。 3.里辦公處證明事項。 4.里服務法令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