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鐵路管理局所屬分支機構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083年08月12日

條文關聯

  工務處各工務段各置段長一人、副段長二人、各養路機械隊。鋼樑隊各
  置隊長一人(均由相當技術人員兼任)。
  除前項人員外,各工務段并置正工程司十九人、副工程司三十二人、及
  施工主任(由技術人員兼任)、養路主任(由技術人員兼任)、產業主
  任(由技術人員兼任)、勞工安全衛生室主任、主任事務員、幫工程司
  、工務員、勞工安全管理師(兼任)、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兼任)、
  助理工務員、養路監工員、橋樑監工員、建築監工員、號誌監工員、事
  務員、司事、練習生、技術領班、技術副領班、技術助理、查道車司機
  、汽車司機、庫守、技術工、號誌工、業務工等各若干人。各養路機械
  隊并置正工程司二人、副工程司二人及工務主任(由技術人員兼任)、
  主任事務員、幫工程司、勞工安全衛生室主任(兼任)、工務員、勞工
  安全衛生管理員(兼任)、助理工務員、監工員、事務員、司事、技術
  領班、技術副領班、技術助理、汽車司機、庫守、技術工、業務工等各
  若干人。
  鋼樑隊并置正工程司二人、副工程司三人、工務主任(由技術人員兼任
  )、施工分隊長(由技術人員兼任)、主任事務員、幫工程司、工務員
  、勞工安全衛生室主任、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兼任)、助理工務員、
  事務員、監工員、司事、技術領班、技術副領班、技術助理、汽車司機
  、庫守、技術工、業務工等各若干人,其人數均另以預算員額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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