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鐵路管理局所屬分支機構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083年08月12日

條文關聯

  本局運務處為辦理行車及客貨車車輛調度、客貨運輸、列車編組等事項
  ,得設左列各所、場、段、組、室、站:
  一、調度總所、臺北、彰化、高雄、花蓮調度所。
  二、七堵調車場。
  三、臺北、臺中、高雄、直蘭、花蓮等五運務段,各設車班組,臺北四
      組,臺中一組、高雄二組、宜蘭一組、花蓮一組、勞工安全衛生室
      。
  四、臺北、臺中、高雄設特等站,其餘設一、二、三等站及簡易站各若
      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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