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電務處為辦理電氣通訊、號誌、中央控制行車制及電化行車設備養 護、電務新設工程之規劃施工,全線電訊系統監視指揮、障礙分析及電 話室之管理等,得設左列各段、中心: 一、臺北、彰化、高雄、花蓮等四電務段及臺北、彰化等二號誌段。各 段得設分駐所,高雄、花蓮電務段及臺北、彰化號誌段設勞工安全 衛生室。 二、臺北、新竹、彰化、嘉義、臺南等五電力段,得設電力調配室。 三、電訊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