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鐵路管理局所屬分支機構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083年08月12日

條文關聯

  本局機務處為辦理動力車及客貨車之檢車保養及動力車之駕駛、檢查、
  保養等事項得設左列各段:
  一、七堵、臺北、彰化、高雄、花蓮機務段、板橋、新竹、臺中、嘉義
      、宜蘭、臺東機務分段,機務段得視業務需要於轄區重要地點設分
      駐所、勞工安全衛生室。
  二、七堵、臺北、彰化、高雄檢車段,新竹、嘉義、高雄港檢車分段,
      檢車段得視業務需要於轄區重要地點設分駐所、勞工安全衛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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