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省農工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馬公冷凍廠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047年09月11日

所有條文

  本規程依據臺灣省農工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組織規程第
  八條之規定訂定之。

  本廠定名為臺灣省農工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馬公冷凍廠(以下簡稱本廠)
  。

  本廠之業務範圍如左:
  一、冰塊製造及供銷事項。
  二、附帶冷藏事項。

  本廠置廠長一人,受公司之指揮監督,綜理廠務。

  本廠置課員、辦事員各一人,其職掌於本廠辦事細則規定之。

  本廠置主計員一人,依法辦理本廠主計事務。

  本廠辦事細則另定之。

  本規程自呈准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