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規程依據臺灣省農工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組織規程第 八條之規定訂定之。
本廠定名為臺灣省農工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馬公冷凍廠(以下簡稱本廠) 。
本廠之業務範圍如左: 一、冰塊製造及供銷事項。 二、附帶冷藏事項。
本廠置廠長一人,受公司之指揮監督,綜理廠務。
本廠置課員、辦事員各一人,其職掌於本廠辦事細則規定之。
本廠置主計員一人,依法辦理本廠主計事務。
本廠辦事細則另定之。
本規程自呈准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