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唐榮鐵工廠股份有限公司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82年8月27日

所有條文

  本規程依據唐榮鐵工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章程第四十三
  條規定訂定之。

  本公司置總經理一人,秉承董事會之決議,綜理公司業務,副總經理三
  人輔佐之。

  本公司設左列部、室,辦理有關事項:
  一、企劃管理部掌理近、中、遠程計畫及經營政策之擬訂、管理制度及
      作業標準之分析審訂、經營績效之分析、管理革新之推展、使用電
      腦處理各項業務之設計、處理、控制及保管事項、技術改進、國內
      外技術合作、工業安全衛生管理及技術行政等事項。
  二、業務部掌理市場調查及研究、產品銷售、營業督導、國內外工程承
      攬、原物料外購、車輛運輸經營、保管、整修及業務督導等事項。
  三、營建部掌理營建工程之承建、發展社區工程業務及工業區之開發事
      項。
  四、財務部掌理長短期資金籌措、調度、投資、租稅規劃、現金、有價
      證券保管、出納、股務管理、資產管理與有關財務報告之編擬等事
      項。
  五、研究發展部掌理全公司研究發展籌劃、技術引進更新等事項。
  六、法務室掌理法律事務之研究、擬辦,涉訟案件之研議及執行等事項
      。
  七、行政室掌理文書、印信、機要事務、一般行政事務、公共關係、新
      聞、醫務、年度中心工作及重大案件之管制考核及不屬其他部室之
      事項。
  各部室得視實際需要分課辦事。

  本公司設左列各廠:
  一、鋼鐵廠。
  二、不銹鋼廠。
  三、機械廠。
  前項各廠之組織規程另定之。

  本公司置主任秘書一人、總工程師一人、部經理五人、室主任二人、專
  門委員二人、部副理六人(企劃管理部、營建部各二人,業務部、財務
  部各一人)、室副主任一人、處主任一人、處副主任一人、課長十六人
  (企劃管理部四人、營業部五人、行政室三人、業務部、財務部各二人
  ),並置正工程師、工程師、副工程師、幫工程師、秘書、研究員、副
  研究、編審、勞工安全管理師、勞工衛生管理師、專員、課員、辦事員
  等若干人,其人數另以預算員額定之。

  本公司設會計室,置會計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課長三人,並置帳務
  檢查員、課員各若干人,其人數另以預算員額定之,依法辦理歲計、會
  計事務並兼辦統計事務。

  本公司設人事室,置主任一人、專員一人、課長二人,並置課員若干人
  ,其人數另以預算員額定之,依法辦理人事管理業務。

  本公司設政風室,置主任一人、課長二人,並置課員若干人,其人數另
  以預算員額定之,依法辦理政風業務。

  本公司因業務需要得聘請顧問三人至五人。

  本公司職員之派免,除總經理、副總經理於章程已有規定,及會計、人
  事、政風人員另有規定外,主任秘書、總工程師、專門委員、部經理、
  室主任、廠長、副廠長、正工程師等職位,由總經理提報董事會通過派
  免,餘由總經理派免。

  本公司分層負責明細表另定之。

  本規程經提董事會通過報請臺灣省政府核准後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