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馬祖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組織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12月19日

條文關聯

本公司設營業組、總務組、人事室、會計室、研管組、南竿廠及東引廠等
單位,其職掌分列如下:
一、營業行銷組
  (一)經營政策及經營策略之研議與檢討。
  (二)年度經營計畫之研擬與討論。
  (三)中長期計畫之研擬與討論。
  (四)全盤營業計畫之釐訂與調整。
  (五)產品銷售計畫之釐訂與執行。
  (六)產品市場調查、行銷研究與統計分析。
  (七)產品售價之釐訂與調整。
  (八)產品之儲運、推廣與銷售業務。
  (九)其他有關經營企劃事項。
二、總務組
  (一)印信之典守
  (二)工程之設計發包與施工指導事項。
  (三)材料之採購,分配與存量控制。
  (四)公文之收發、分辦、稽催、文稿之繕校。
  (五)庶務之管理。
  (六)車輛之管理。
  (七)檔案之管理。
  (八)呆廢料之處理。
  (九)資訊系統之綜合規劃與執行事項。
  (十)不屬於其他組室辦理之事項。
  (十一)專業投資計畫及轉投資計畫之規劃。
  (十二)財務計畫之擬訂與執行。
  (十三)現金、證券、票據及股份之處理與保管。
  (十四)資金之籌劃調度與經營之事項。
  (十五)現金出納業務。
  (十六)財產管理事項。
  (十七)投資理財業務。
  (十八)其他有關財務事項。
三、會計室
  (一)會計制度之擬訂、推行與改進。
  (二)有關歲計、會計、統計綜合業務。
  (三)內部審核、監標、監驗及肅貪防弊事項。
  (四)經營效益分析事項。
  (五)其他有關會計事項。
四、人事室
  (一)人事政策之擬訂與執行。
  (二)人事規章之擬訂與檢討。
  (三)組織編制與人力計畫事項。
  (四)職位分類之研究設計與辦理。
  (五)人員之任免、遷調、考勤、考績、獎懲、退休、撫卹、待遇福利
        與保險事項。
  (六)人事訓練進修與考察研習事項。
  (七)勞資會議與勞工教育事項。
  (八)工作考成之規劃、推動與管考。
  (九)其他有關人事管理事項。
五、研管組
  (一)管理革新與工作簡化事項。
  (二)研究發展之計畫、推動與考核。
  (三)各式酒類新品及其衍生產品製造技術與研究事項。
  (四)製酒原料、酒麴及成品試驗與調製之研究事項。
  (五)其他週邊產品研究開發事項。
  (六)化學檢驗事項。
  (七)原物料、在製品、半成品及成品品質檢驗與分析事項。
  (八)酒品勾兌與包裝檢驗事項。
  (九)品質保證制度之建立與落實執行事項。
  (十)品質異常回饋與避免再發制度之建立與執行。
  (十一)其他有關品質保證事項。
六、南竿廠
  (一)各類酒品之釀造、灌裝與產量。
  (二)酒麴製造及管控。
  (三)成品包裝作業。
  (四)製程中自主檢查與異常事件之處理。
  (五)其他有關廠區管理維護事項。
  (六)原物料、半成品及成品屯儲、調度須用管理與維護事項,倉儲保
        存衛生與管理事項。
  (七)生產計畫之釐訂、檢討與控制。
  (八)生產效率及成果之考核與檢討。
  (九)製程之研究改進事項。
  (十)工業安全衛生及環境保護(空氣污染防治)工作計畫推動及自動
        檢查相關業務。
七、東引廠
  (一)各類酒品之釀造、灌裝與產量。
  (二)酒麴製造及管控。
  (三)成品包裝作業。
  (四)製程中自主檢查與異常事件之處理。
  (五)其他有關廠區管理維護事項。
  (六)原物料、半成品及成品屯儲、調度須用管理與維護事項,倉儲保
        存衛生與管理事項。
  (七)生產計畫之釐訂、檢討與控制。
  (八)生產效率及成果之考核與檢討。
  (九)製程之研究改進事項。
  (十)工業安全衛生及環境保護(空氣污染防治)工作計畫推動及自動
        檢查相關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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