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金門縣未登記土地辦理測量登記作業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12月18日

條文關聯

金門縣政府為辦理未登記土地之測量登記作業,特制定本自治條例。凡未
登記土地辦理測量登記,其作業程序中央法令未規定者,應依本自治條例
規定辦理。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