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金門縣未登記土地辦理測量登記作業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12月18日

條文關聯

金門縣地政局辦理未登記土地測量,應繪製土地複丈成果圖及土地複丈結
果通知書,經核定後,準用總登記程序辦理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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