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連江縣馬祖酒廠組織自治條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12月30日

條文關聯

本廠設下列各課室,分別掌理有關事項:
一、行政課:掌理有關總務、營(修)繕、水電、財產、文書、出納、員
    工福利事宜籌辦、勞工保險、綜合業務及其他不屬其他課之事項。
二、物料課:掌理有關原(燃)料、包裝品申購、設計、成品接收、採購
    原物料、包裝品及酒類銷售等事項。
三、生產課:掌理有關製麴釀酒技術指導監督、原料請領、成品檢定、工
    場人力運用管理、機械工場內零星修繕維護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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