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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生前殯葬服務契約業者電腦作業規範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8月23日
制定依據
1.
殯葬管理條例
中華民國101年1月11日
第四十四條
殯葬服務業於第四十二條申請許可事項有所變更時,應於十五日內,向 許可經營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