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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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財政部國有財產局臺灣各區辦事處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6年09月24日

制定依據

1. 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組織條例 中華民國086年04月16日
  本局設政風室,置主任一人,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至簡任第十職等,依
  法辦理政風事項;其餘所需工作人員,就本條例所定員額內派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