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私立學校教職員工退休撫卹基金撥繳、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11月11日

制定依據

1. 私立學校法 中華民國097年01月16日
  學校法人所設私立學校辦理不善、違反本法或有關教育法規,經學校主
  管機關糾正或限期整頓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經徵詢私立學校諮詢會
  意見後,視其情節輕重為下列處分:
  一、停止所設私立學校部分或全部之獎勵、補助。
  二、停止所設私立學校部分或全部班級之招生。
〔立法理由〕
  一、條次變更,本條為原條文第五十九條移列。
  二、為符合法制化需求,將本法施行細則第四十一條移列至本條,並酌
      作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