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支給標準: (一)按兼職人員本職銓敘審定等級區分為:簡任月支最高新臺幣三千 元、薦任月支最高新臺幣二千五百元、委任月支最高新臺幣二千 元。軍人、公立學校教育人員、公營事業人員比照相當等級支給 。 (二)各機關(構)學校支給兼職費標準在前目規定範圍內得自行核定 支給,超過標準者應專案報經行政院核准後始得支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