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大學學生學籍共同處理規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7年08月19日

制定依據

1. 大學法施行細則 中華民國87年8月19日
  大學學生保留入學資格、轉學、轉系(組)所、休學、退學、成績考核
  、暑期修課、校際選課、出國有關學籍處理及其他有關事項,各大學應
  列入學則,報請教育部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