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完全中學設立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11月20日

制定依據

1. 高級中學法 中華民國99年6月9日
為發展社區型中學,各級政府或私人得設立完全中學,提供學生統整學習
;其學區劃分原則、修業年限、應修課程或學分、設備標準及畢業條件,
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