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1月6日

制定依據

1. 教育基本法 中華民國102年12月11日 (現行法規)
  各級政府應寬列教育經費,保障專款專用,並合理分配及運用教育資源
  。對偏遠及特殊地區之教育,應優先予以補助。
  教育經費之編列應予以保障;其編列與保障之方式,另以法律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