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教育部補助辦理原住民地區國民中小學合唱團作業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08月27日

制定依據

1. 藝術教育法 中華民國89年1月19日
  藝術教育以培養藝術人才,充實國民精神生活,提昇文化水準為目的。
  學校一般藝術教育以培養學生藝術知能,提昇藝術鑑賞能力,陶冶生活
  情趣並啟發藝術潛能為目標。
  各級學校應充實藝術教育設施、美化校園環境、辦理各種與生活有關之
  藝術活動,並鼓勵校內藝術社團之發展。
  各級學校應善用地區藝術資源,加強與藝術機構之交流,提昇一般藝術
  教育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