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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國家文藝基金管理委員會設置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7年12月16日
制定依據
1.
國家文藝基金設置保管運用辦法
中華民國087年12月16日廢止 (現行法規)
第五條
本基金之保管及運用,應設置管理委員會負責辦理,其設置辦法另定之 。